“护航物流,每周普法”系列之八十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条款适用的真实案例?

2025-05-26 00:00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于2020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公布。 2025年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02号公布修订后的条例。修订后的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我们来了解一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在司法实务中被法院适用的情况,以下是一些适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法院审理适用该条例案

案情简介:某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某教体局签订两份采购项目合同,公司按约交付货物并经验收合格开具发票,然而教体局拖欠货款,公司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履行了义务,被告应支付货款。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0年)第十五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382,38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57,416元。

案例二,某市审计督促拨付中小企业账款案例

 案情简介:在对某市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状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该企业2023年末有43个已竣工、已办理结算且达到付款条件的项目,因资金紧张等原因拖欠多个中小施工企业工程款9184.86万元。 处理结果:审计机关发现后,督促企业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清理并及时支付拖欠账款。截至相关时点,9184.86万元未付工程款已全部支付完毕。  

案例三,某区法院某展览服务公司与某学院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2016年11月,某展览服务公司为某学院的艺术展项目提供布展等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展览结束后,学院委托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竣工结算价为868,456.88元。展览服务公司催款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学院支付欠款及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双方形成事实上的承揽合同关系,学院应及时支付费用。依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0年)第十五条,支持展览服务公司的逾期利息主张,判决生效后学院主动履行了义务。

2025年6月1日《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5年)实施,我们继续关注该条例相关案例。


10秒快速发布需求

让物流专家来找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