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开始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个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新国标的实施情况,受到了各界关注。
在新国标中,明确规定了"先验货后签收"、"文明分拣"、"彻底延误时限"等问题,对代收货款快件,网络、电视购物和邮购等快件,收件人可先验收内件再签收。收件人在验收时,可对内件外观和内件数量进行清点,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或进行产品功能测试。对普通快件,收件人可先验视包装,如果包装明显破损,可先验收内件再签收。针对"快递变慢递"现象,新标准还对快递"速度"作出规定,同城快递需24小时送达,国内异地快递72小时内送达。如果同城3天、异地7天快递还没有送达,就算彻底延误,寄件人可要求赔偿。
颁布一个多月,实施情况又如何?
开箱验视
4月23日,南京的田女士收到包裹,打开竟是用白色纱布包裹的大便。寄件者的源头没有找到,田女士认为,快递公司有着很大的责任。"如果快递员在收件时,当场验视内件,我怎么还会收到那么脏的东西?"田女士质疑。
据了解,当时接收快件的是CCES杭州江干一部,公司负责人回应"当时快递员把包裹袋回来的时候,只是说了一句一块白布,我们也没有在意,直接称重扫描,重量是0.22公斤,想想也就是两双袜子的重量。"
而负责该快件的业务员则说:当时一个女的直接把包裹给我,从里面抽出一块白布,给我看了一下,就塞进去了,我也没看那么清楚。
从国家邮政局网站了解到,《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用户交寄信件时,必要时快递企业可要求用户开拆,但不应检查信件内容;用户交寄信件以外的快件,快递企业应当场验视内件,用户如果拒绝验视,快递企业可不予收寄。经过验视,快递企业收派员仍不能确定安全性的存疑物品,用户应出具相关部门的安全证明,否则也不予收寄。
笔者从发货量比较大的淘宝卖家处了解到,有的快递公司会让卖家提前在快递单上打上"已验视"字样,而事实上,真正开箱验视的快递也并不多。"一天要发许多包裹,等快递员上门来验视了以后再封箱,会浪费很多时间,也会降低快递员的效率。"一位姓高的店主反映,在她看来,比较熟悉的客户可以选择抽检。
而对于快递公司来说,开箱验视无疑也会增加许多的成本。
先签后验
《快递服务》标准规定,快递企业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如果快件外包装完好,由收件人签字确认。如果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快递企业收派员应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快递服务组织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经收件人(寄件人)允许,可由其它人代为签收。代收时,收派员应核实代收人身份,并告知代收人代收责任。《标准》还规定,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快件损坏等异常情况,收派员应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代收人)和收派员共同签字;收件人(代收人)拒绝签字的,收派员应予以注明。
此项规定明确了收件人可以要求"先验货后签字",打破快递签收时"先签字后验货"的操作行规,从提高快件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这无疑令人叫好。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却遇到很多问题。
对于每天都会收到很多包裹的公司前台或者大楼物业来说,每个都拆包验收也是不太可能的事。"毕竟这触及到别人的隐私,我们也不可能拆开检查。"
而笔者在实际接收快递时,大部分的快递员也是放下快递等签名就走,仅当主动提出能不能先验货时,部分快递员才会等待验货后再签名。"有时候快件多,一个个等完验货,送都来不及送了。"有快递员这样表示。
除"开箱验视"、"先验后签"等规定外,按照新国标,快递企业应对快件提供至少2次的免费投递,如果投递2次还未能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要快递企业投递的,快递企业可收取额外费用,但应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费标准。同时,新国标还在投递速度上,还对快递"速度"做出规定,同城快递需24小时送达,国内异地快递72小时内送达。如果同城3天、异地7天快递还没有送达,就算彻底延误。寄件人可根据国家标准附录的赔偿规定要求赔偿。
实施之困
新国标的提出,乍看之下对消费者来说,具有很大的保护作用,也意在解决时下"快递变慢递"、"快件损坏"、"快件丢失"、"签收验货纠纷"等快递行业暴露的问题。但是在一个多月的实施过程中,"先验后签"、"开箱验视"等要求依旧很难落实。
新规虽好,但落实不易。在随访中,有业内人士表示,由行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的新国标中,并没有一条配套的监管措施与处罚机制,加上人力、成本等客观因素制约,都导致了新标准在执行上的难度,缺乏可操作性。并且该标准并非强制执行,对快递从业人员起不到足够的约束力。
过快的发展,导致我国快递业一直靠牺牲服务水平来压缩成本、争夺资源,整个行业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未完善的配套监督惩罚机制,以及人力、场地等客观因素制约下,新国标对快递行业的规范发展意义毋庸置疑。然而,该服务标准缺乏可操作性的配套实施细则,更没有严格的监管、处罚机制,却也令人质疑,如何能够切实的落实下去。实施陷入困境,政策也极有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国家相关部门及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并尽快完善监管机制是目前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