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高的路桥费,加重了物流企业的负担,增加了社会流通成本。我们建议:
一是切实按照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关于清理收费公路的通知,做好收费公路清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加大对高速公路收费的监管力度,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逐步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对已出让经营权的繁忙路段及快到收费期限的公路,应根据政府财力状况逐步回购经营权。
二是加强对收费公路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标准,削减公路管理和维护费用,规定还贷比例和期限,使所收费用大部分用于归还贷款。禁止超过收费期限的公路继续收费,逐步减少收费公路规模。控制新建收费公路,充实资本金,减少贷款比例。
三是尽快出台《大件运输管理办法》。完善跨省综合协调机制,规范申报和审批程序,制定全国统一的公路赔(补)偿费标准,公开路桥通行条件、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四是清理各地不同执法标准,设立全国性的统一执法与处罚标准。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并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