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许多物流企业发展很快,积累了一定的经营实力和管理经验,具有做强做大的潜力。但是与跨国物流企业相比,一体化、网络化服务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建议:
一是支持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对物流企业兼并重组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引导大型物流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对中小物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和托管。简化企业兼并重组审批程序,协助解决企业在兼并重组过程中遇到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债务核定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简化国有大型物流企业内部产权转让程序。国有物流企业内部产权的转让行为,原则上由企业自主审批,免去专项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程序。国家国有资产监督机构组织的国有企业之间的重组合并行为,应采取行政手段、无偿划拨方式。
三是为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提供便利。允许物流企业异地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取消分支机构车辆挂靠的不合理规定。加强物流资质管理,精简相关资质证明。对于必须的资质证明,允许企业分支机构在全国通用。凡赋予总部的优惠政策,各类分支机构同等享受,无需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