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传出信息,部际联席会议一年来做了大量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全国现代物流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欧新黔同志指出,部际联席会议明确了工作思路,理顺了协调机制,形成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各成员单位根据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4年九部门文件提出的政策措施大部分得到落实,2005年全国现代物流工作会议提出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2006年部际联席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2006年,是我国现代物流业稳定快速发展的一年。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达59.6万亿元,同比增长24%;物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5%,占服务业全部增加值的比重为17.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由2005年的18.5%下降为18.3%,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现代物流业对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年来,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能,为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
一是制定与物流相关的专项规划。配合国家“十一五”规划,交通部编制并发布了《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等交通发展规划。铁道部结合《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和《铁路“十一五”规划》,制定了《关于促进铁路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民航总局出台《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国家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的《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已进入审定阶段;《现代物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完成初稿。
二是出台了扩大物流市场准入的有关政策。商务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物流领域吸引外资工作的通知》,放宽了外商投资物流企业的市场准入标准。交通部2006年共审核、批准了228个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申请项目。民航总局继续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国内航空货运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2006年有4家企业取得航空货运公司许可;进一步放宽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市场准入,2006年新批航空货代企业267家。铁道部进一步落实《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铁路建设、运输经营及运输装备制造等领域向国内非公有资本开放。工商总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物流”企业的代码和标准。
三是认真落实物流企业的税收政策。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调查研究,摸底推荐,专家认定,网上公示等程序,已有两批共195家企业开始享受营业税差额缴纳的优惠政策。此举有效降低了试点企业税负,体现了国家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受到了业界高度评价。商务部、交通部、铁道部、民航总局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成员单位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2006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物流企业,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的跨区域机构,其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
四是稳步推进行业基础性工作。2006年,国家发改委在完善物流统计核算试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正式的统计核算制度。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召开了全国物流统计工作会议,对各省市如何开展物流统计工作进行了部署。国家标准委组织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规划完成了《物流术语》《企业物流成本构成与计算》《联运通用平托盘主要尺寸及公差》《物流中心作业通用规范》等国家标准的制修订项目。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制定了8项物流行业标准,已经国家发改委发布实施。
五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根据联席会议的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对物流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国家发改委、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完成了两个课题的调研。《全国物流园区发展调查报告》,基本上摸清了我国物流园区发展的现状和问题;《外资进入中国物流业的影响及其政策建议》,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财政部和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进行了农村流通体系财税政策的调研。信息产业部就《全国性、区域性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的方案》组织了调研。交通部进行了甩挂运输的调研,积极开展道路货物运输政策研究。交通运输协会就“国家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了研究,其他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自身工作也开展了多项调研。
六是进一步改善口岸物流的通关环境。海关总署从2006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打破直属海关之间的关区界限,全面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质检总局推广电子监管系统,海关总署推进物流信息监控系统建设,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落实关检合作机制,出口通关速度进一步提高。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了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和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同意将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直通监管点整合成为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综合保税区;批准松江、昆山、宁波、天竺(北京)、烟台、重庆、西安等7个出口加工区开展拓展保税功能试点。
七是加强物流市场监管。商务部会同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开展了清理市场经济活动中地区封锁规定的工作,清理出涉及地方封锁的文件385件。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邮购、服务案件1138起,交通运输投诉案件4456起,查处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等行政性垄断案件15件。交通部继续推进联合治超,在全国规划检测站网络,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强化货运源头管理,规范大型货运企业经营行为。
八是拓展物流领域国际合作。交通部参与建立中日韩海上运输与物流部长级会议机制,加强与日韩海上运输和物流合作。商务部与日韩有关方面合作,出版了《中日韩流通联合报告书》。对缅甸、越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