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出七项政策加速现代物流业发展

2007-08-13 08:56

    一是规划和用地政策。建立市重点现代物流项目认定制度,将物流用地列为市土地利用储备的重要内容,经认定的市重点现代物流项目,可享受物流用地政策。

    二是物流财税政策。积极推荐物流企业列入国家试点企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出口监管仓库列入国家税务总局“入仓即予退税”试点。

    三是物流信息化政策。加大对物流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允许物流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

    四是物流通关政策。建立集海关监管、检验检疫、地面服务一体化的货物进出境快速处理机制。

    五是用电优惠政策,列入省重点扶持的物流龙头企业、大型城市配送中心以及重点物流企业使用的大型冷藏、冷冻和各类加工设备,列入供电保障企业范围;对上述企业及3000吨级以上物流企业冷库用电价格,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价格主管部门,经批准后按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执行。

    六是工商企业分离物流业务扶持政策,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兴办的物流企业,依法成立,可享受国家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中的扶持政策。

    七是规范物流运输车辆管理政策。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城市配送业务,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城市配送车辆的指导性和标准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交通管理办法,引导物流企业使用安全、节能、环保、机动灵活的城市配送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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