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行业开票现象的本质问题有两个:一是个体司机无法开票,导致了运输和发票分离;二是销项(9和13)和进项(3)之间存在的结构性税差,企业要降本,这也导致了之前行业里面运输公司因有大量的购置税,成为开票的主力军,但是却解决不了外调车的问题;要合法合规获取司机运费发票,最简单便捷的渠道一是通过税务机关代开,二是在互联网物流平台第三方税务代征,解决进项抵扣和成本票的问题。现实是怎样的呢?目前存在四种情形。
一,是司机在取得省级批准代开资质的网络货运平台上代开运费发票。二,是进行临时税务登记,到税务局窗口代开普票或者获得电子票,这是当前较大体量的网络货运平台选择的普遍路径。
三,是进行临时税务登记,配合内部凭证,他评价这种方式首先完成了临时税务登记是对司机群体进行了纳税身份认定,平台履行好替司机代扣代缴所得税义务也回避了偷漏税嫌疑。四,是不进行临时税务登记,仅仅采用内部凭证列支,这种网络货运平台的税务合规问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风险。这里面就有一个落差,为何国税局给出的解决渠道很简单,现实中却演化出这么多的形式,而且普遍选择更不便捷的方式去做。希望明年在各地政府在代开政策实施真正能落地,并能打通当地税务系统。在税务事中监管预警出现税务异常能及时采取措施,也能避免企业虚开的侥幸心理。4.公共资源进一步完善目前网络货运整体运营成本包含需要的各类评测认证、订单校验、电子合同、资金垫付、车辆监管等需要支撑的资源费用也是非常多,希望明年在公共资源能免费或减少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运行监测情况的通知的内部文件也表明完善系统功能,推动行业数据开放共享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要进一步完善部交互系统功能 ,健全多维度数据校验比对规则,建立监测结果反馈机制,提高信息化监测水平 。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要按照《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作用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交办运〔2020〕 18号〉要求,依托部交互系统开发车辆运输路径验证功能,无偿为网络货运经营者提供实际承运车辆运输路径验证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