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津道运发〔2022〕26号)要求,天津港保税区的摩佰尔(天津)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宝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捷金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空港分公司、浙江沈氏省心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甘肃华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新疆汇通互联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东疆综合保税区的天津九硕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滨海新区的五矿物流集团天津货运有限公司,未通过2022年度线上服务能力复审,上述企业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已到期,但未在运政系统和市监测平台上完成注销程序。
请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局认真研究交通运输部通报文件,针对前述企业存在的未按要求上传运单、未按要求上传驾驶员位置信息、交互数据规模较少、交互数据异常率较高、资质到期但未履行注销程序等问题,开展集中核查处理,严格督促企业自查整改,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核查处理和整改结果由各区汇总,于9月10日17:00前,加盖公章反馈至市道路运输局。同时要举一反三,对属地其他网络货运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其正常、规范经营。
三季度,市局将视各区反馈情况,按照《天津市网络货运企业属地监督检查指南》(津道运发〔2021〕114号)要求,择机选取重点问题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整改约谈,有效维护网络货运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