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强资金保障,发挥政府和市场、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多方面作用,完善中央交通建设资金政策,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主骨架建设倾斜支持。鼓励创新多元化融资模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规范发展,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稳妥推进交通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主骨架建设。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舒驰曾表示,交通运输部探索运用多种融资模式。用好专项债券政策,用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发展。目前已有7个交通项目利用REITs方式募集资金374亿元。今年以来,全国已落地签约的交通运输PPP项目达99个、项目总投资9100多亿元。
舒驰指出,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扩大交通有效投资,为巩固经济恢复基础,增强发展后劲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持续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及时疏通堵点难点,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在用足用好已出台政策基础上,不断谋划完善政策工具箱。
二是加快完善资金要素保障机制。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发挥国家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作用,争取更多要素保障。强化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全力稳在建、扩新建、增储备。
三是适度超前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挥重大项目牵引作用,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不断完善“6轴、7廊、8通道”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