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企业既然是供应链金融的基石,必然也是左右供应链信用的最大砝码。虽然在信用评估中核心企业的风险权重未必最大,但就小概率事件发生后的破坏性来看,对核心企业信用变化应该有预案,这一点在"十二五"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尤其必要。以钢铁这一供应链相对完善的行业为例,目前全行业正处于思考收缩策略甚至退出渠道的关口,金融机构也必须同步抉择。如果仍以表面现象来判断供应链稳定性,有可能忽略了大型钢厂这一盲点,导致供应链金融方案一开始就有内部薄弱点。
尽管在供应链金融中交易的真实性有一定保障,但许多行业的业务流程并不完全透明,方案设计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这固然是体现金融创新能力的机会,但个性化方案不免对银行管理能力提出更大挑战,风险方案机制也难以标准化,这是银行推广供应链金融必须考虑的现实问题。此外,要在原本粗放的行业系统内实行封闭监控和信用捆绑,法律层面也需要突破,否则立法空白处就是未来争议的土壤。
四、结论和建议
大型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中相对落后,但其掌握的核心企业客户有极大价值,将优质信用的效率最大化是必然方向。根据国内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实际推进中不应有复制心理和激进目标,应结合自身客户结构和资源优势逐步展开。
初期首先要明确供应链金融与传统信贷分离的思路,不能仅仅将之视为货物抵押融资的延伸。只有一开始就认识到二者的根本区别,才能在业务模式、人员配置、营销目标和考核,以及风险文化上走出老套路。由于贷后监管有更高要求,应该配置供应链金融的专职产品经理、管理人员、对外协调人员,当产品覆盖面扩大以后,还可以尝试独立的事业部机制,最终形成成熟的行业影响力。
虽然供应链金融的客户群体是分散的成员企业,但方案的重心无疑是核心企业。在自身客户资源的基础上选择供应链金融入口,也不能忽视准入条件,特别是对于那些核心企业约束力不够的行业。初期选择供应链比较稳定的钢铁、汽车,以及交易流程比较标准化的大宗商品比较可行,逐步向行业集中度较高的消费领域过渡。这一过程还应该伴随业务的线上改造,将目前手工作业的银企合作升级为电子平台,适应多行业、多主体的信息流监控。与此同时,与更多第三方机构的协作也可以纳入视野,包括保险、担保、证券、海外银行等,这对于未来从行业金融方案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