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出炉,你的城市上榜了吗

来源:交通运输部 | 2021-08-11 11:59

    交通运输部消息,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印发通报,决定命名天津市、石家庄市、衡水市、鄂尔多斯市、苏州市、厦门市、安阳市、襄阳市、十堰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泸州市、兰州市、银川市为首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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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推动城市货运配送绿色高效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部署安排,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商务部自2018年起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并于2018年6月公布了第一批创建城市名单。

  根据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验收工作有关安排,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联合受理了第一批19个城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验收申请。经技术组暗访、专家组实地验收、向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天津市等16个城市达到了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预期目标。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决定命名天津市、石家庄市、衡水市、鄂尔多斯市、苏州市、厦门市、安阳市、襄阳市、十堰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泸州市、兰州市、银川市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

  希望命名的示范城市再接再厉,持续深化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城市货运配送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面打造绿色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发挥更大的示范引领作用。未通过验收的城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标对表示范工程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创建任务,各省级交通运输、公安、商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达到验收条件的及时申请再次验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商务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通过验收城市的创建经验,加快建立“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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