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未经过我同意,就将我的份额卖掉了”

2022-03-07 11:49

  2021年6月,纵目科技宣布正式完成累计金额1.9亿美元D轮融资。此前,纵目科技完成了由日本电装领投、重庆两江新区股权投资基金、湖州环太湖集团和晶凯资本投资的D1轮融资。纵目科技的D2轮由同创伟业、高远资本和朗泰资本领投,D3轮由小米长江产业基金领投,跟投方包括国内多个知名投资机构:复星(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上海科创投集团、兴业银行及战略投资方重庆长信智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老股东君联资本、高通创投和晶凯资本持续跟投。

  尽管经过多轮稀释,工商信息显示,协同创新基金目前仍是纵目科技的第七大股东,持有其4.18776%的股份。虽然纵目科技未披露最新一轮融资估值,但仅融资数额就是5年前协同创新基金投资时总估值的6倍之多。基金的回报显然是十分可观的。

  一条微信引发的纠纷

  虽然投资项目发展势头良好,作为协同创新基金LP的王兆乾却在2021年初萌生了退意,并最终与GP协同资本彻底闹翻,以至于对簿公堂。

  2022年2月18日,深圳国际仲裁院已经对本案做出仲裁裁决书,根据这份裁决书认定的事实,可以大致还原事情经过。

  纠纷的起点是2021年3月22日中午,当时协同创新基金的微信群里讨论基金延期事宜,王兆乾表达了反对意见,表示:“我不同意5年”。同时王兆乾还提出了退出的要求:“我希望现在就退出”。王兆乾在微信群里的这番表态,此后成了本案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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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截图

  对于提出退出的原因,王兆乾向投中网表示,他在投资协同创新基金之后,与GP方的沟通不顺畅,已经对他们失去了信任,因此希望尽快退出。王兆乾还告诉投中网,自己还投资了协同资本的另外多只基金,对其投资能力也打一个问号。

  除了王兆乾之外,当时提出退出诉求的还有另一位LP。收到两位LP的退出要求后,协同资本进行了相关安排。四天后,协同资本工作人员在微信群里发消息提到退出的价格,指出是按纵目科技的总估值30亿元计算。王兆乾未置可否,仅表示:“多谢”,并询问“这个月可以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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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截图

  然后时间来到了2021年4月9日,协同资本在微信群里介绍了退出方案,协同创新基金将卖出一部分纵目科技的股份,将所得资金返还给王兆乾和另一LP,然后再对协同创新基金进行减资,让王兆乾和另一LP退伙。退出的价格,依然是“上轮投前估值30亿”。对此,王兆乾未在群里明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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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截图

  2021年5月6日,协同资本在微信群里通知所有LP,要求大家在关于两位合伙人(即王兆乾和另一LP)退伙事项的《合伙人决议》上签字。而王兆乾此时依然在询问:“退出的价格具体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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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截图

  协同资本同时在微信群里发送了《合伙人决议》的文档,这份决议明确,协同创新基金将出让55万余股,价格是每股43.45元,总价2413余万元。其中大部分股份被转让给小米集团旗下的小米长江产业基金。这个价格对应纵目科技的总估值大约为36亿元,与协同资本之前在微信群里所说的30亿元估值相比要高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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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截图

  对簿公堂 裁决书怎么说?

  然而,王兆乾看到这份《合伙人决议》的反应是错愕。王兆乾向投中网表示,自从他2021年3月提出退出之后,协同资本从未找他沟通过具体的退出方案,却在两个月之后突然抛出一份决议,而这份决议中的交易价格、交割时间等具体事项,协同资本并未提前与他商议过。

  并且,协同创新基金转让老股的主要下家是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前面提到,小米长江产业基金正是纵目科技最新一轮融资的领投方,而纵目科技在该轮融资中的估值要远高于36亿元。这一点也引发了王兆乾的巨大不满,他向投中网表示,协同资本的老股转让价格大大低于纵目科技同期融资的估值,“打折”毫无依据。

  而协同资本方面则认为,关于退出已经多次沟通,转让老股是应LP的退出要求,并非擅自进行。对于估值问题,李万寿向投中网表示,协同资本是按照王兆乾提出退出的时点(即2021年3月)的估值安排退出的,并且已经为LP争取了最大利益,最终的退出价格比纵目科技上一轮融资的估值还要高6亿元左右。李万寿还表示,在安排退出时,还不存在纵目科技的最新一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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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关于沟通过程的争论,来源:仲裁裁决书

  Z终,王兆乾拒绝在这份《合伙人决议》上签字。协同资本则在取得了协同创新基金其他9位有限合伙人的签字后,继续推进王兆乾的退伙程序。2021年7月15日,王兆乾被从协同创新基金微信群移除;8月13日,协同创新基金向王兆乾支付了部分退伙款,金额为476万余元。

  2021年8月26日,王兆乾正式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仲裁庭确认,协同资本将他从协同创新基金除名的《合伙人决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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