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6:延长小微普惠贷款期限,适当增加资金额度。加大贷款自动展期力度,明确符合续贷条件的贷款直接采取续贷支持。对于货车商业性贷款研究延期还本付息落地政策。
建议7:从低统一物流业各环节税率。降低交通运输增值税税率,按照三档变两档要求,统一物流领域各环节增值税税率到6%,实现物流全流程“一个税率”。
建议8:免征中小微物流企业增值税一年。
建议9:将交通运输业纳入加计扣减政策范围。
建议10:中小微物流企业实现的企业所得税和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随其附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个体工商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含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
建议11:优化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政策,扩大物流企业范围,取消存储大宗商品的限制。对于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阶段性减免。
建议12:扩大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范围,制定有力度的空车差异化收费标准,吸引空车“回流”高速公路。对于规范装载的轻抛货为主的快递运输,单程为主的冷链、车辆运输车等纳入按车型差异化收费的范围,明确车型认定标准。尽快搭建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查询系统,方便用户在线查询和路径选择。
建议13:推广物流责任险,鼓励降低中小微企业保险费率,禁止以各种理由限制货运车辆上交强险的行为,有序规范和合理疏导货运车辆保险统筹管理,开展相关试点工作。
建议14:结合网络货运平台代开发票试点经验,搭建交通运输业代开发票系统,由司机选择从平台或税务代开点,按照车牌+纳税人识别号+收款凭证及金额自主开具发票。
建议15:全面推广道路运输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便利电子发票获取。
建议16:推动成品油现加现结现票模式,加油站全面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电子发票能力,提高获票便利性。打通企业账户和加油账户,实现“实时圈存”,现用现存。
建议17:扩大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物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在用工保障方面
建议17: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费率到10%。对于在城市就业的农村户籍人口,解除全险种参保的要求,允许其参加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避免在户籍地和就业地重复参加医疗和生育保险。阶段性暂停或缓缴中小微企业公积金。
建议18: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中小微物流企业返还比例最高提至100%。
建议19:落实培训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对购买用于培训的相关设备,予以税收支持。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开展稳岗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货车司机、快递员100万人次以上。
建议20:支持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指导物流企业实行非全日制用工,研究完善非全日制用工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建议21:中小微物流企业实行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符合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核定范围的,采取备案制,免于审批手续。
建议22:依托货运互联网平台、灵活用工服务平台、灵活用工服务企业开展新业态工伤保险推广工作,按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议23:将对达到驾驶时间要求的A2驾照司机增驾时间缩短到1年以内,取消A2驾照实习期不得牵引挂车上高速的规定。
建议24:参考网约车司机管理办法,允许个体司机直接申请个体车辆营运证获取经营资质,或者对于个体司机实行经营许可和营运证“两证合一”。
建议25:开通个体司机经营许可“网上办”“在线办”,便利个体司机获取经营资质,开展专项行动,引导挂靠司机转为权责统一的个体司机。
建议26:对于无雇工的个体司机完善本人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四)在车辆通行方面
建议27:将城市配送货车参照城市公共交通看待,放宽城市配送车辆路权限制,每天限制配送货车通行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开展取消城市配送车辆通行证试点,搭建城市配送公共服务平台,允许符合车型要求和技术规范的配送车辆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
建议28:参照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整治,对于城市区域禁限行政策进行清理,继续保留的要说明原因,在省内汇总后进行社会公示,并通过货车导航等实现在线查询。
建议29:将城市通行货车限行标准从4.2米蓝牌轻卡放宽到允许中型黄牌货车通行,合理引导“大吨小标”车辆替换为合规的标准车型,出台“大吨小标”年审不达标存量货车召回和退出市场补偿政策。
建议30:对于冷藏运输车、搬家配送车、快递邮政车、城市配送车等保障民生的城市配送车辆放宽通行限制。
建议31:建立城市配送是城市公共交通组成部分的理念,研究推动大中型城市建立货车通行主通道或允许借用公交车道的政策。
建议32:全面推广通行证(码)网上申领,统一申领条件、申领方式、核发时限、使用规则等要求。对于确需在高峰时段通行的车辆提供临时通行证申领渠道。
建议33:在主要商业设施、办公场所、居民社区及生产企业周边科学规划和设置货运临时和专用停车位。允许城市配送货车短时间(30分钟)马路边停车作业,不按照违章处理。
建议34:对于新能源物流车全面取消通行证和城市通行限制,给予充分道路通行权。对于新能源配送货车淘汰更新和运营使用提供补贴,加大新能源配送货车充电设施配套保障力度并给予电费优惠。同时,避免对于燃油货车“一刀切”的治理方式。
建议35:加强与司机高频使用的货车导航合作,在推送城市禁限行信息、链接通行证(码)申领、引导货车专用临时停车位、查询司机之家所在位置等方面开展合作。
建议36:深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对于空车采取减半收费优惠,吸引空车回流高速,研究路产方收费补偿机制。
建议37:进一步明确“绿色通道”政策规定,扩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将冷藏冷冻农产品纳入目录范围。
建议38:加强货车停车位供给,科学调整车位比例、加强停车位改扩建,提升货车停放效率。货车流量大的服务区,要适当增加货车停车位,增强服务能力。数量夜间货车流量大的服务区,可将客车位临时调整为普通货车位。
建议39:营造安全停车环境,加强停车监控服务、加强停车区巡逻巡查以及严厉打击涉车偷盗行为。将在公路服务区偷盗货车油料、货物等行为纳入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