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联华超市公告称,经过慎重考虑,已决定因天猫技术提供的商品经营范围较浙江天猫更为适合公司需求而终止前期商品采购框架协议。于2019年4月3日,与天猫技术订立商品采购框架协议,据此,联华同意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从天猫技术采购各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鲜及工业品。
根据商品采购框架协议,联华分别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应付的最高年度交易金额各为人民币6000万元。
同时,协议显示,联华超市于2019年4月3日,与浙江仟和、上海止观订立物流配送服务框架协议。据此,浙江仟和及其附属公司同意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海止观及其附属公司同意自2019年4月3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向联华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物流配送服务。
于公告日期,天猫技术、浙江仟和及上海止观均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阿里巴巴中国的控股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是主要股东,因而为关联人士。故此,天猫技术、浙江仟和及上海止观为阿里巴巴中国的联系人和联华的关联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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