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发区检验检疫局对未加IPPC标识进口托盘依法销毁

来源:人民网天津视窗 | 2015-01-12 09:27

  日前,天津开发区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对1批立陶宛进口货物实施现场检疫查验过程中,发现货物的木质托盘仅加施了EPAL标识,未加施IPPC标识。这样的托盘未经热处理,不符合进境木质包装检疫要求,开发区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对该批木托实施了销毁处理。 

    EPAL是欧洲托盘协会(EUROPEAN PALLET ASSOCIATION)的缩写,该协会属于非营利组织,主要由托盘生产商、经营商、修理商、用户、铁路运输商及其他运输商组成。EPAL的目的在于规范各用户购买和使用通过质量认证的EPAL标志的产品,鼓励使用可回收材料,保护环境。所有托盘按照统一的质量标准制作,包括制作时用的控制夹和修补时用的钉子都要有EPAL标记。

    按照EPAL官方网站的要求:自2010年起新生产的EPAL托盘须遵照国际植物保护组织要求进行热处理,并加施IPPC标识,经过热处理的托盘在中间两块承重木块上横向加印IPPC标识。仅加施EPAL标识的托盘为未经热处理,2010年以来,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多次在口岸截获未加施IPPC标识(未经热处理)的EPAL托盘,同时,也多次在加施IPPC标识的EPAL托盘上检出有害生物。如果进口欧盟国家货物采用未经热处理的EPAL标识托盘承载,或者加施IPPC标识的EPAL托盘热处理不彻底,均存在将疫情传入国内的风险。

    针对这一情况,天津开发区检验检疫局一方面加大对进口欧盟货物所用木质托盘检疫查验力度,严防疫情随木质托盘传入;另一方面,加大检验检疫政策宣贯力度,提醒企业加大对进境木质包装的关注力度,建议企业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增添须符合进境检疫要求的条款,防止因木质包装检疫不合格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和通关上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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