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期限为2023年至2025年。通知明确在完善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撑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政策标准法规完善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明确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其中特别提出,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建立健全适应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的智能交通系统、绿色能源供给系统、新型信息通信网络体系,实现新能源汽车与电网高效互动,与交通、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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