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信息化进程实现跨越式发展
2006-06-27 16:01
资源共享;制定明确的政策、法规,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信息提供与发布职责,同时配以相应的资金,资金节约可返还用于其他公务方面以示鼓励(如珠海采购中心将公安部门由此节约的资金用于更新警用汽车),使各部门能得到集中统一管理的实际利益,形成一种信息共享与利益共享的互动机制,统一不统利,以便调动各方面参与集中统一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可以积极探索电子政务平台的托管问题,即可通过向社会招标的办法,请社会力量参与平台的建设,政府只需要按照托管合同付与运行费用,最终使电子政务的运行与服务社会化,进一步节省政府开支,并通过竞争提高运行效率。
4、在缩小和消除“数字鸿沟”方面,政府应着重支持中小企业和落后地区的信息化建设。
支持的重点首先应该放在人员培训方面,要使这些地区有人会用、要用,再相应地配以相应的设施。其次是要有比较实用的信息内容。例如,对农村来说,目前最需要的主要是教育、医疗、农产品市场需求与价格、农产品生产技术以及劳务输出等方面的信息。也就是说,首先要让农民获得信息化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这样的信息化才真正有用、有效,才能迅速发展。对中小企业和一些相对落后地区的信息化也应该如此。总之,不同条件下的信息必须有不同的方式,要根据时间民政部采用差别化的道路和方法,不能一概而论。不能过于超前,而要特别地讲究建设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如广东省在其北部山区信息化方面通过建立农村经济网,及时发表农产品流通信息,使农民由此实际获利,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调动了他们参与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总之,推动信息化的核心力量在市场、在民众,在于把这两个积极性真正调动起来,而调动这两个积极性的关键是要让他们获得实在的利益。利益机制是信息化发展的根本动力,政府的责任就是设法激发、引导和规范这个动力。
信息化是一个十分复杂和迅速发展着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问题相当广泛,本报告只限于短短时间的粗浅调研,对问题的把握和认识都是有限的,提出的见解只能是初步的,仅供进一步研究问题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