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放在即,国际物流巨头纷纷谋求在中国内地市场的独立。UPS耗资1亿美元,从中外运手中购买23个中国城市国际快递业务的直接掌控权,被认为是双赢之举。接下来,中外运将面临的是与四大国际物流巨头的直接竞争
UPS (联合包裹服务国际运送)终于决定单飞了。
12月2日,UPS宣布与中外运( 0598.HK )签署了一项协议,在2005年年底之前,UPS将获得在中国最大的和最重要的商业中心城市的国际快递业务的直接掌控权。
按照双方的协议,2005年年底之前,中外运将向UPS移交23个城市的业务操控权,进而为中国内地200多个城市直接提供国际快递业务,而不再像以往合作中的由中外运来代理。UPS为此次业务移交向中外运支付1亿美元。
从FedEx(联邦快递)到TNT再到UPS,国际四大快递巨头有三家已经相继离开中外运。
在开放的号角下,外资已经开始整装待发。处在围攻下的中外运将如何应对?
UPS单飞
UPS公司人士向《证券市场周刊》表示,上述协议签署于12月1日,由UPS向中外运支付1亿美元,完成23个城市的操作业务交接,此后,UPS将为全国200多个城市提供直接服务。
这23个城市的国内生产总值约占中国内地80%的份额。随着中国内地物流网络的完善,在这个世界上发展最迅速的国家,UPS可以更方便地为客户提供进出口服务。
同日,中外运和外运发展( 600270 )也同时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将调整与UPS合作关系,按业务点逐步移交UPS国际快递业务和过渡期服务取得相应的价款,此举将为公司代理业务结构的调整赢得时间和资金上的优势。
目前,中国国际快递市场60%以上的份额被DHL、UPS、FedEx、TNT等国际快递巨头占据。为了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大都与国内网络资源公司选择合资的形式,共同分享中国快件市场的高速增长的蛋糕。
由于历史原因,“中外运”享受着“一夫多妻”的天然权利——外资要想进入中国市场就必须和中外运合资。在过去的日子里,几大国际物流巨头竞相争宠中外运,在合作过程中,中外运一碗水自然很难端平。慢慢的,几大巨头间围绕中外运的矛盾渐生。为此,世界第二大供应商荷兰TNT公司就在2003年“离开”了中外运。
根据中国加入WTO的进程规定,2005年12月18日,国内快运市场将对外商独资企业正式开放。而眼下,洋快递们已经在独资的边缘摩拳擦掌、蓄势待发。
对此,中外运董事长张斌对《证券市场周刊》表示,这次UPS以1亿美元的价格,从中外运手中获得国际快递业务和合资企业中外运—联合包裹国际快递有限公司50%的股权,对于中外运的影响不是很大。因为,国际航空快递业务带来的收益在整个集团中不足10%,而这其中与UPS合作带来的收益所占的份额更少。
中外运董事会秘书高伟向《证券市场周刊》解释,以前中外运和UPS在合资公司当中的具体运作过程是:每年UPS会和中外运商定一个计划,给予中外运一个相应的额度,中外运只要按照双方的协议做好工作就是了,“所以,此番UPS花费1亿美元收回掌控权对中外运的影响并不大。”
UPS对这个协议也非常满意。UPS国际部总裁大卫·艾博尼对《证券市场周刊》说:“这个协议将为UPS的客户带来更加广泛的商机。UPS在设备、基础设施、技术和员工队伍的壮大等方面的投资会有更大的操作灵活性。我们的客户会对我们更有信心,因为他们知道我们走在客户需求的最前端,与他们共同改变着全球商业的面貌。”
据了解,这项协议只是最近有关UPS在中国扩大运营的一系列举动之一。
上个月初,UPS宣布使用MD-11飞机向中国上海加开了12个增飞航班中的第一个航班,新增航班总数使UPS的航班数量增加了两倍,由原来的每周6班增加到18班,除此之外,UPS计划在明年年初开通首班美国和广州之间的无中转直航服务,并于2007年在上海建立航空枢纽。
在这些“加强”开始正式投入操作之前,UPS中国在2004年第三季度的出口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已经增长了125%,至9月30日全年同比增长90%以上。
UPS亚太区总裁肯·托罗说:“UPS在亚洲的长期发展策略是继续进行业务整合和扩大网络,在帮助客户管理和运营复杂的跨国供应链的同时,加强包裹运输的选择多样性。这次与我们的合作伙伴签署的协议是实现该长期发展策略的重要一步。”
掌控权话题
“请注意,双方都在非常谨慎地避免使用诸如收购、购买的字眼。双方都巧妙地在使用‘掌控权’这个词。”知情人士向《证券市场周刊》提示道。
“之所以强调‘掌控权’这个概念,是因为此次交易不过是UPS将原来在中外运—UPS合营公司中的代理权部分收回,收回后可能将会把这部分业务装入到一家新的公司当中去。”中外运董事会秘书高伟介绍。
中外运证券部经理李世楚介绍说,现在是将中外运代理和拥有的UPS快递业务按业务点逐步过渡给UPS或其指定的关联方,根据合同,业务过渡期为三年,UPS拟分三期于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2月31日、2006年12月31日支付该价款。预计支付比例为首次付款约40%;第二次付款约10%;最终付款约50%。
《证券市场周刊》还了解到,双方商定,业务交接开始于2005年1月,首先在上海、广州、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