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放宽市场准入,交通运输迎来发展新机遇

来源:物流时代周刊 | 2022-01-26 21:38

  1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京深两地视频连线的方式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特别措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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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赵辰昕,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副司长蒋毅,商务部台港澳司二级巡视员朱莉,深圳市市长覃伟中,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敏,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郭子平出席了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主任、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主持新闻发布会。作为委属唯一物流行业内媒体代表,物流时代周刊参加了本次发布会。

  放宽交通等领域市场准入

  赵辰昕在发布会上向媒体介绍,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特别措施》已于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内容主要有6大领域,包括24条具体措施。六大领域主要有科技领域、金融领域、医疗领域、教育文化领域、交通领域和其他领域。

  其中,在科技领域,共5条特别措施,包括创新市场准入方式建立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交易平台、放宽数据要素交易和跨境数据业务市场准入、优化先进技术应用市场准入环境、优化5G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方式、支持设立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在金融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提升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支持能力、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提升贸易跨境结算便利度、优化基础设施REITs市场环境。在交通领域,共4条特别措施,包括优化邮轮游艇行业发展市场准入环境、统一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准入标准和开放应用平台、放宽航空领域准入限制、支持深圳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特别措施》在放宽准入的同时,提出了若干项配套政策。即在放宽清单事项限制之外,针对产业链上下游客观存在的实际问题,从体制机制、机构保障、要素配置、金融支持、信息化支撑、准入后监管等多个角度,系统的提出了支持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目标是务求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使市场主体真正感受到政策红利。

  在答记者问环节,徐善长针对《特别措施》的亮点以及在哪些领域进行先行先试等问题进行了解答。他表示,《特别措施》中的一些条目,对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在全国率先布局相关领域改革,具有突破性意义。在交通领域,以打造深圳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无人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综合服务水平为导向,在无人系统、航空、邮轮游艇和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等领域提出一批创造性、前瞻性的放宽市场准入举措。

  其中,构建海陆空全空间无人系统准入标准和开放应用平台的措施,全方位支持深圳率先在搭建底层数据体系、探索智能网联无人系统产业化应用、开展多场景运行试点等方面积极开展先行先试。放宽航空领域准入限制的措施,提出进一步加强粤港澳三地低空飞行管理协同,优化调整大湾区空域结构,从整体上提升大湾区和深圳机场的客运、货运保障能力,充分发挥航运优势,拉动大湾区经济增长。

  四方面工作推动措施落地落实

  对于记者提出的“如何开展《特别措施》的落地实施工作”问题,覃伟中表示,深圳市将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把实施《特别措施》作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任务来抓,全力推动24条措施落地落实,具体将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政策部署落实。深圳将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出台若干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针对每条措施确定牵头部门,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各项措施早落地、早见效。

  二是强化法治保障和政策配套。建立健全与放宽市场准入领域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整机制,比如在构建全空间无人系统等方面,用足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率先探索地方立法予以保障;比如在健全完善建筑信息模型和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及应用等方面,进一步细化配套措施,出台标准体系,更好推动政策落地。

  三是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有关部委和广东省的指导支持下,聚焦市场主体反馈意见,对推进各项措施开展全过程动态评估,确保达到既定目标、取得预期成效,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改革成果。

  四是加强实施监管。《特别措施》既能“放得开”更要“管得住”。在推进落实过程中,深圳市将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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