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快件箱,由你作主

来源:资料由本站整理、配图 | 2019-07-30 10:31

快递放进快件箱,需要征得您同意? 

        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快件箱数量大约为20万个,预计到2020年,快件入柜率有望达20%,对应快件箱格口需求约为7600万个,市场需求及潜力巨大。
        日前,国家邮政局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今年10月1日起,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否则算违规。《办法》中明确规定: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时,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
        有媒体在微博上发起“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不得将包裹放到智能快件箱,你支持吗?”的调查,共有3375人参与,其中1801人表示支持,有866人表示直接放快件箱挺好的,有587人表示还是要看如何实施。网友们观点不一,各有理由。

支持新规:促进快递业规范发展
        有网友指出,不征得收件人同意就放快件箱视为违规,有利于促进快递业的规范发展。网友“那是一场梦”认为,这项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今后消费者维权。网友“柒可”说:“双手支持,快递本就该送货上门,快件箱却成了快递员‘偷懒’的理由。”
        网友“小冠冠”分析,部分快递员图省事,为了节约时间、提高配送量、完成任务考核,没有严格遵守配送规定,未经用户同意就将快递放入快件箱,容易因快件破损、超期收费等诱发消费纠纷。因此,对智能快件箱的使用和快递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化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既能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也可促进快递业“最后一百米”更好地发展。
        没有必要:应给快递员变通权限
    也有网友持不同的观点,有网友表示,就希望快递放在智能收件箱。网友“蒙木古”说:“放在柜子里或者驿站代收很方便,独居的话还很安全。”网友“猫掌门”也表态,“快递直接放过去最好,我不希望快递员联系我”。也有网友提出,可以在购物下单的时候给个选择,放快件箱或者直接送,这样就不用一一临时联系打电话了。
        部分网友指出,现实中确实有用户不在家、未接电话、小区刷门禁卡等原因,导致快递无法正常配送到家的情况。网友    “独角兽”认为,应给予快递员相应的变通权限,允许其将快递放入快件箱、代收点。同时,不少网友也建议,应该加强源头管理,督促电商平台、快递公司进行配送地址优化,鼓励用户在购物时就自行选择配送方式,“根据工作生活情况和实际需求,决定到底是放入快件箱、代收点,还是送货到家,以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网友“寿桃子”说。
        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杨达卿表示,新规的出现有利于规范快件箱的使用,明文规定也利于快递企业消除部分快递员的“懒人快递”模式,但对于末端配送来说,快递员与消费者用柜与否的征询沟通,也可能会增加时间成本等。(资料来源东南网)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一方面,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可以有效应对“门难进”“楼难上”的现代工作居住环境,将有助于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快递业实现服务标准化。

        针对部分快递员不按名址投递、直接使用智能快件箱的“懒人快递”现象,新规明确,从今年10月1日起,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智能快件箱是我国城市快递末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提高快递派送效率。不过,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有一些地方出现了“懒人快递”之类的纠纷。如何进一步规范快件箱使用?
         国家邮政局近日公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
         “新规将对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郑佳宁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说,一方面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可以有效应对“门难进”“楼难上”的现代工作居住环境,缓解企业投递压力、减少爆仓现象,将有助于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快递业实现服务标准化。
         同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进了用户权益。智能快件箱赋予了用户在寄递时空上的充分自由,能够有效避免交寄取件的时空与用户工作、生活安排上的冲突;通过扫码寄递方式,取代了快递员直接入户,可有效降低用户信息泄露的隐患,同时也能有效降低暴力犯罪等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能彻底消除“懒人快递”现象吗?所谓“懒人快递”,是指快递员未按照快递服务合同上约定的名址投递。事实上,未按名址投递的原因有很多,除了快递员自身不够勤勉外,还有收件人名址错误、收件人不在名址、联系不上收件人等情形。但是,如果快递员单方面选择将快递直接投入快件箱,则损害了用户权益,属于违规。
         当前,用户对“懒人快递”不满还有一个原因,即智能快件箱存在乱收费问题。快递服务价格一般以重量、距离等作为计价基准,并未因寄递模式不同有所区别。换句话说,用户如果选择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务,快递费并没有增加。实践中,需要用户付费的情形主要是逾期保管费。
         对此,新规明确,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按照新规,运营企业有收取逾期保管费的合法理由。”郑佳宁认为,无论是因为收件人原因未能按时取件,还是因为寄件人原因拒绝取件,此时在运营企业与用户之间对逾期快件均形成了新的保管关系;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可以无偿保管,也可以有偿保管。
 近年来,随着我国快递业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快递业务量逐年提高。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完成505亿件,同比增长25.8%;新增社会就业20万人以上,支撑网上零售额6.9万亿元,支撑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超过3500亿元;预计2019年快递业务量将达600亿件。随着消费者对“最后一公里”的服务需求不断扩大,快递末端配送形式必然越来越多元化,智能快件箱很可能成为主流末端寄递模式之一。
         “与传统模式相比,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存在人、物分离的空当期,即寄件人将物品放置快件箱至使用企业将物品取回网点收寄的区间。”郑佳宁介绍,为消除该区间的隐患,新规创设了“交寄——收寄”“物品——快件”的制度安排。
 此外,智能快件箱的数据安全管理也不容忽视。“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经营者,运营企业必须维护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传输等正常运行,邮政管理部门亦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指引下尽快出台对快递数据的监管指导文件,以保障数据流通与用户信息安全,从而充分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郑佳宁说。(资料来源于环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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